索引号: | 002482461/2020-02398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0-11-06 10:13:19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蓝怡医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李辉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025922号
你(单位)于 2020年11月06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变更(无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008692)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注册地址由嘉善县罗星街道归谷二路118号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归谷二路118号;生产地址由嘉善县罗星街道归谷二路118号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归谷二路118号。
2020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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