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新昌县局因地施策、管服并重,积极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目前,该县已有14个品规通过一致性评价,其中全国前三的就有6个品种。
一是推出资金奖励“大礼包”。迅速建立奖补机制,研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县内医药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对于开展体外一致性评价研究,并通过国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每个品规奖励资金100万元;同时开展临床试验的,每个品规再奖励资金100万元;对于国内同品种前三家通过国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每个品种(不同规格视为同一个品种)再奖励150万元”。今年拟下发补助资金1200万元。
二是做好政策宣讲“引导员”。新昌作为医药大县,县内有共有5家药品制剂生产企业。立足该县实际,主动作为,结合“三服务”活动,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引导,使企业充分认识到开展一致性评价的重要意义,把握机遇,主动参与。同时帮助企业全面梳理化学药品仿制药,筛选出市场前景好、有把握、有竞争优势的仿制药品种,分期分批开展一致性评价研究。
三是走好跟踪督导“监管棋”。持续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探索建立一致性评价品种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做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工作。邀请专家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企业相关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和规范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要求企业按照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通过的标准和要求组织生产,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信息来源: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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