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0-05303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0-12-15 |
《药品生产许可证》换证[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申请人: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薛春雅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028847号
你(单位)于 2020年12月02日提出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换证行政许可(受理号:安受202002334)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嘉兴经济开发区云海路340号; 法定代表人:薛春雅; 企业负责人:薛春雅; 生产负责人:朱乐民; 质量负责人:夏丽英; 质量受权人:夏丽英;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地址和范围:嘉兴经济开发区云海路340号,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片剂(含头孢菌素类)、口服混悬剂(含青霉素类)、口服溶液剂、合剂、糖浆剂。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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