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482461/2020-06643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 |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0-12-15 |
《药品生产许可证》换证[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申请人: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於宪法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028915号
你(单位)于 2020年12月15日提出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换证行政许可(受理号:安受202002429)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新登新区贝山路58号; 法定代表人:於宪法; 企业负责人:於宪法; 生产负责人:杨锡旭; 质量负责人:王莉君; 质量受权人:刘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地址和范围: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新登新区贝山路58号,医用气体[氧(空分、分装)]。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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