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0-07190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0-12-21 08:57:56 |
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单体药店)换证申请[新昌县怡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申请人:新昌县怡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刘巧玲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000921号
你(单位)于 2020年12月18日提出的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单体药店)换证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市受202017055)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新昌县怡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新昌县羽林街道王家园村;仓库地址:新昌县羽林街道王家园村 ;;法定代表人:刘巧玲;企业负责人:陈秋芳;质量负责人:张玉珍;经营范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饮片)(非配方,限品种经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以上均不包含冷藏冷冻药品)***。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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