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民营医院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近日,兰溪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53人次,检查民营医院、诊所共16家,排查隐患并责令限期改正10处,立案1起,正查处办理中。
一、明确重点,有序铺开。重点围绕药品、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储存、维护、使用等环节,对抗生素制剂、中药饮片、冷链药品、体外诊断试剂、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重点品种的管理,药械的购销渠道,供货单位资质票据的索取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行情况,药房、药库的合理设置,药品质量的日常养护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既突出重点又不留死角。
二、明确顺序,逐一推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为依据,对药房、药库、化验室、输液室、护士站、抢救室等临床科室进行检查,做到有条不紊,及时反馈,及时改正,及时查处。本次检查,反映出大型民营医院药品、药械方面的质量管理较为规范,仅存在部分规范瑕疵,中小型民营医院则相对管理意识较弱,普遍存在分区管理使用不规范,中药磨粉标识欠规范,过期药品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三、明确对策,教罚结合。本着警示教育与立案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规范执行瑕疵现场宣讲法律法规相应要求,指导医院负责人及相关科室人员规范药械,采购、验收、储存和使用行为,通过案例警示教育增强管理人员质量严控意识。对非法渠道购进药械、未经批准擅自配制或使用制剂、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和未按照温度要求储存、使用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从严从重处理。
信息来源: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