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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局三举措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特殊药品监管

日期:2020-12-24 15:15:31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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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绍兴市局从三个方面着手,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全市未发生特殊药品流弊事件,并在全市禁毒会议上作特殊药品监管典型发言。

一是专项监管,突出检查重点。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暨特殊药品专项检查的通知》,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经营企业“一月一巡查、一季一检查”制度,重点检查购销渠道、购买方资质审核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药品储存情况、不合格药品销毁处理情况等,全年对全市6家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共开展24家次检查。

二是闭环监管,落实全程追溯。一方面,通过日常检查、巡查、网上检查,提高企业药品追溯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特殊药品扫码工作,做到见码就扫、一个不漏,实现了特殊药品最小包装的全程追溯。另一方面,企业特殊药品购销存数据全部上传省局特殊药品管理系统,逐批清点,确保实际购进、销售、在库数量,与省局特药系统数据保持一致。

三是协同监管,开展联合检查。打破部门壁垒,互通有无,加强合作,与市平安办、禁毒办、公安局、卫健委等部门,对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麻醉和精神药品联合检查。共出动108人次,对全市18家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医美机构)开展联合检查,企业行为基本符合要求。


信息来源: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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