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0-07943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0-12-24 16:12:31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宁波高新区万兴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鄞州分店]
单位名称/申请人:宁波高新区万兴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鄞州分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谭敏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003419号
你(单位)于 2020年12月24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市受202017343)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企业名称由宁波高新区万兴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鄞州分店变更为宁波和谐万兴医药有限公司永乐店。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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