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0-05511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0-12-04 16:23:24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需现场检查)[宁海县西店普济堂大药房莼湖分店]
单位名称/申请人:宁海县西店普济堂大药房莼湖分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刘巧珍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003204号
你(单位)于 2020年12月03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市受202016330)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经营范围由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成药, 化学药制剂, 抗生素制剂, 生化药品, 生物制品);中药饮片(不含配方经营)*变更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不含配方经营)*。
2020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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