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药品购进退货管理,防止退货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造成流弊,进一步提升全市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质量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绍兴市局“三举措”加强药品批发企业退货药品管理。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该局在对辖区内一家零售药店检查时发现,该药店仓库存放着非药店自行采购的药品。经调查核实,这些药品是辖区内一家批发企业退回给上游供应商,由供应商业务代表寄存在零售药店。考虑到此退货行为极易造成药品流弊,该局坚持问题导向、风险管控,及时约谈该批发企业,并以点带面在全市药品批发企业中开展退货药品风险排查,为下一步全面规范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是坚持建章立制。在全面排查药品批发企业退货环节风险基础上,该局专门下发《关于加强药品批发企业退货管理的通知》,从严格药品退货、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退货信息、落实责任人员、建立退货档案、严格特殊药品管理等六方面规范批发企业退货药品管理,为防范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坚持长效管理。该局一方面要求辖区内批发企业及时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做好退货药品闭环管理。同时,将药品退货管理纳入监管部门对批发企业检查的重点内容,做到逢检必查,从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二个方面构建起长效管理机制。
信息来源: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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