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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冷冻干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可行性以及相应技术要求研究的单一来源公示

日期:2020-05-09 21:43:59 来源:规划财务与科技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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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20031139514693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冷冻干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可行性以及相应技术要求研究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冷冻干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可行性以及相应技术要求研究1284900调研冷冻干燥法使用现状,形成可行性调研报告,制定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冷冻干燥的技术要求。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一)研究项目的独特性 本研究项目具有鲜明的中医药特色和属性,要求项目承接方需要有扎实的中医药理论基础及丰富的中医药研究经验,为实现项目后期调研报告的撰写及技术要求的制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研究技术的专业性 本项研究的技术专业性强、技术分析标准高,承担方应是我省中医药领域的权威单位,对浙江省中药材资源和中药饮片情况熟悉,研究团队结构合理,研究力量充实,以保障项目开展的学术水平。 (三)采购单位的唯一性 浙江中医药大学是我省唯一一所中医药大学,具有中医中药博士点,学科门类齐全,中药学为国家一流学科,在全国中医药院校排名名列前茅,具备中医药的深厚研究基础和鲜明研究特色。同时,浙江中医药大学有饮片厂、3所直属附属医院,2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3家直属门诊部,学校的中药炮制实验室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并拥有我省唯一的中药炮制工程中心,前期有研制中药冻干饮片的研究基础,具备齐备的实验仪器、精良的实验技术、优秀的研究团队,这些条件均为项目完成的必备内容,具有独特且唯一的优势,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保证项目的实效性。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及有关规定,本项目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承担此项任务。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省中医药大学

2、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林赛君

高工

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虞成

高工

杭州市一医院

任丽娟

高会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本项目内容明确,要求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有关规定,建议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承担此项任务。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

联系人: 金樟照

联系电话:  0571-88903358

传真: 0571-81393653

地址:  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真: 0571-87056984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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