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加强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单位合法经营、使用中药,促进中药行业健康发展,鄞州局在辖区内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检查,成效明显。
一查进货渠道。严查从非法渠道购买中药饮片或从无资质的生产企业采购中药饮片违法行为。重点检查药店、民营医疗机构(特别是去年中药抽检不合格单位)对中药饮片的索证索票情况,根据销售记录和库存数量,反向查验每批中药饮片的随货通行单、供货单位的资质证明以及合格证明文件等材料。本次共抽查药店和民营医疗机构9家,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的违法行为。
二验养护情况。近期天气回暖,气候湿润,中药养护不到位容易霉变、生虫、长飞蛾。本次重点检查药店、民营医疗机构的经营场所和中药仓库的温湿度调控情况以及易虫蛀、霉变、走油的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分类储存、保管、重点养护情况,发现个别药店中药品种养护记录不全,个别中药饮片因生产日期久远、日常养护工作不到位,已出现虫蛀、霉变现象,为此执法人员对药店企业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要求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保证中药的质量品质。
三对标识标签。根据规定,销售中药材应写明品名、产地、规格、等级等基本信息。鄞州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兴宁商贸城、横石桥批发市场、现代百货等经营中药材的10余户摊位进行检查、规范,发现个别经营摊位存在将中药材着地摆放、未标明产地、等级等基本信息的行为,此外还存在经营场所摆放自制药酒的现象,对此均已责令改正并整改到位。
四检计量器具。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中药饮片和中药材的称重计量器具应当每年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本次重点检查各中药经营单位的电子秤是否具有有效的检定合格标志、是否存在缺斤少两、重量欺诈等违法行为,对存在欺诈行为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 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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