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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局“三加强”规范终止妊娠药品经营

日期:2020-07-14 14:15:07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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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7月11日是世界人口日,为切实打击“两非”(即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净化生育环境,近日,平湖局组织开展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专项检查,通过“三个加强”规范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管理。

一是加强日常检查,同步宣传教育。对日常检查中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所贴“禁止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警示标语等已脱落或未放置于醒目位置的,要求企业重新张贴于店堂内醒目位置。在检查过程中,将终止妊娠药品监管的有关规定同步宣传至各家药品经营企业、各个药师、各个店员,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

二是加强联合检查,形成打击合力。将终止妊娠药品作为重点监管品种,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管理作为日常全覆盖检查的必检内容。同时,平湖局积极与卫健部门及镇(街道)加强协作,开展部门联合检查。7月7日,平湖局联合当湖街道卫计办对辖区内3家药店开展了终止妊娠药品经营联合检查并进行针对性宣传。

三是加强巡查暗访,确保监管效果。通过八小时外市场巡查、暗访检查等方式,组织专人对零售药店可能存在的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行为进行巡查暗访,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截至目前,未发现零售药店存在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米非司酮片、米索前列醇片等违法行为。


信息来源: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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