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化妆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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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省化妆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化妆品生产领域信用评价体系,推动监管精准化转型,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9〕35号)、《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化妆品监管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浙江省化妆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0年8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电子邮箱zjfdabhc@163.com。 联系人:陈燕波;联系电话:0571-88903252。 浙江省化妆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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