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控制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药品(含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下同)安全风险信息的汇集、分析和预警工作,提出风险预防和控制建议。
(二)按抽检计划开展省级监管对象产品抽样。承担抽检不合格结果的核查。
(三)承担药品网络销售监测、技术取证及风险信息线索的收集、分析和分办工作。
(四)承担药品相关投诉举报的受理、分办、督办、核查、反馈和分析工作。
(五)承担药品信用体系建设具体工作。
(六)承担省级药品行政执法的辅助性工作。
(七)承担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及重大事故、突发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的辅助性工作。
(八)完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