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掌握全内药品质量安全状况,进一步提高药品安全水平,保障全市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平湖市局积极探索“四化”药品抽检模式,推进抽验工作有序开展,成效初显。2020年全年,抽验110批次,发现不合格药品3批次,占全嘉兴检出不符合标准药品数的60%。
一是业务学习常态化。高度重视药品质量抽验工作,每年认真总结分析往年经验,并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科室例会等加强对《中国药典》、《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和“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等学习,将历年各省的药品质量公告进行汇总,分析风险品种、梳理不合格项目,形成重点抽检品种和生产企业目录,强化抽检靶向性。
二是执法抽检规范化。2020年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的第一年,处罚力度有了显著提升,相应的对抽检等技术监督也有了更进一步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抽检程序,我们对照《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药品抽样原则及程序》等,明确抽检流程和具体要求,提升抽检人员业务能力,抽检每批样品均予以买样并做好现场记录、声像和电子载体记录等,确保抽检程序合法合理,也保证了抽检工作的统一化、规范化、专业化。
三是抽检安排科学化。在保证所有类型即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单位抽验全覆盖的同时,对离城区远的乡镇药店、个体诊所和乡镇卫生院加强针对性抽验。同时,根据药品在不同气候呈现的不同特点,把抽验数量和抽验品种分解到月。结合辖区实际,加强对中药饮片、注射剂、带量采购品种的抽检力度,同时,也适当选取了一定量的化学药制剂,做到品种兼顾、比例合理。
四是核查处置优先化。建立核查处置制度,在收到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后优先安排现场检查。对平湖市发现的3批不合格药品,第一时间采取扣押、协查告知生产企业所在监管部门、线索移送进货企业所在监管部门等风险控制措施,严控不合格药品风险,并积极查处,及时通过平湖市涉药单位微信群发布不合格品种信息,严防不合格药品进一步流入市场。
信息来源: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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