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稽查局首次利用手机执法取证系统开展电子证据取证
日期:2021-01-20 15:52:27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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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药品稽查局收到消费者举报,反映嵊州某企业涉嫌违法生产电子体温计。由于当事人生产经营台账不健全,现场取证困难。为查明举报客观事实,省稽查局突击询问企业负责人,利用手机执法取证系统对企业负责人常用两台手机的聊天记录、储存照片等手机数据进行分析模拟并提取证据,结合现场执法检查情况,执法人员快速查明了各项基本事实,实现了举报件“零口供”处置。
下一步,省稽查局将依托执法办案指挥中心数字化联网和远程指挥优势,充分发挥无人机、手机执法取证系统、电子数据采集系统等先进电子取证设备作用,不断创新执法手段,提升办案数字化水平,为我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信息来源:浙江省药品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