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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61/2021-1103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1-01-20 00:00:00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变更(无需现场检查)[宁波上村电子有限公司]

日期:2021-01-20 00:00:00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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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申请人:宁波上村电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何宏梅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101518号

你(单位)于 2021年01月20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变更(无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100601)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生产范围由2002年分类目录:第Ⅱ类:6820-1-体温计;2017年分类目录:第Ⅱ类:08-05-呼吸、麻醉、急救设备辅助装置***变更为2002年分类目录:第Ⅱ类:6820-1-体温计;2017年分类目录:第Ⅱ类:07-03-生理参数分析测量设备,08-05-呼吸、麻醉、急救设备辅助装置;生产产品增加:臂式电子血压计。

2021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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