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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61/2021-1101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1-01-21 09:45:13

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单体药店)验收[浙江康佰家大药房有限公司浦江时代广场店]

日期:2021-01-21 09:45:13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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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康佰家大药房有限公司浦江时代广场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刘团德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100105号

你(单位)于 2021年01月20日提出的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单体药店)验收行政许可(受理号:市受202100681)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浙江康佰家大药房有限公司浦江时代广场店;注册地址:浙江省浦江县时代广场A13、A15号;仓库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刘团德;质量负责人:王晟华;经营范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2021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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