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艾美汉信疫苗(大连)有限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生产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范围 | 委托配送区域 |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
艾美汉信疫苗(大连)有限公司 | 山东大舜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干线运输+区域仓储+区域配送);甘肃康恩必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干线运输+区域仓储+区域配送) | 1.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汉逊酵母)(国药准字S20040016); 2.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汉逊酵母)(国药准字S20133009) | 浙江省 | 至2021年12月31日 |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疫苗生产企业委托配送与仓储有关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9号))已公示上述信息。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在疫苗销售配送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疫苗质量安全可靠。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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