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1-11794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1-01-26 15:42:59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杭州宝岛眼镜连锁有限公司诸暨店口分公司]
单位名称/申请人:杭州宝岛眼镜连锁有限公司诸暨店口分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何芬娟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101949号
你(单位)于 2021年01月26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100782)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杭州宝岛眼镜连锁有限公司诸暨店口分公司;注册地址:诸暨市店口镇启蒙路55号-1;仓库地址:法定代表人:夏克平;企业负责人:夏克平;质量负责人:季文萍;经营范围:第三类: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16眼科器械(限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零售)。***。
2021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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