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平阳县局按照省、市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积极采取措施,精准抓好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发挥零售药店“前哨”作用,筑牢全县防疫壁垒,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一是“线上线下”,确保防控要求迅速落地。采用微信群滚动发布、电话提醒、现场巡访等方式,第一时间将各级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到位,确保零售药店准确了解最新防疫要求,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全县223家零售药店早期监测作用,于1月18日开始对四大类693种监测药品实行实名登记销售,并上报至省药监局“零售药店常态化监测警戒系统”。全面加强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工作,每日将购药人员信息及时同县防控部门共享,加强源头管理。
二是“点面结合”,推进防控举措落实落细。通过全县药店QQ群和微信管理群,及时传达省市局及县防控办最新要求,零售药店全面落实疫情监测和防控相关工作,进店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佩戴口罩,以及场地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自身防疫措施。在全县各药店醒目位置张贴《平阳县疫情防控工作药店承诺书》,积极做好防控宣传工作,提升群体疫情防控意识。要求各零售药店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把各项日常工作落实到位,严把药品进销存三关,确保全县药品质量安全。
三是“刚柔并济”,强化防疫期间风险管控。加强服务指导,针对部分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年纪大、不熟悉省常态化信息监测系统操作等问题,一对一上门指导,面对面开展零售药店疫情常态化监测警戒系统使用培训,确保上报数据的及时有效。从严开展对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常态化检查,对疫情防控不力的药店开展全面深化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50人次,检查药店434家次,目前已对检查中发现未做好相关工作的53家企业开展约谈,16家企业进行停业整顿,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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