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482461/2021-09381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 |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1-01-07 11:29:25 |
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单体药店)验收[宁波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东方港城店]
单位名称/申请人:宁波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东方港城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赵文秀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100025号
你(单位)于 2021年01月07日提出的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单体药店)验收行政许可(受理号:市受202100169)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宁波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东方港城店;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宝山路361(环球.东方港城花园)20幢宝山路361号;仓库地址:未设仓库;;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赵文秀;质量负责人:张晓娜;经营范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不含配方经营)***。
2021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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