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1-44676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1-01-08 10:48:18 |
《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生产地址、生产范围的变更除外)[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100471号
你(单位)于 2021年01月08日提出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生产地址、生产范围的变更除外)行政许可(受理号:安受202100025)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质量负责人由张利群变更为孙慧颖;质量受权人由荆璞变更为孙慧颖。
2021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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