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482461/2021-40466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1-10-12 11:29:57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杭州绿洲眼镜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申请人:杭州绿洲眼镜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沈丽君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128379号
你(单位)于 2021年10月12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110557)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注册地址由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126号127室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同仁家园金涛港3幢103室;经营场所由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126号127室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同仁家园金涛港3幢103室;经营范围由第Ⅲ类:6822 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的零售变更为验配类医疗器械(含验配行为):仅限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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