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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61/2021-42913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1-11-22 15:15:48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杭州同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1-11-22 15:15:48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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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申请人:杭州同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俞志红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131883号

你(单位)于 2021年11月22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112011)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注册地址由杭州余杭区仁和街道云会村西南山路159号4楼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三星路38号1幢503室;经营范围由第三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相关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40体外诊断试剂,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63口腔科材料,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变更为01有源手术器械,02无源手术器械,03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04骨科手术器械,05放射治疗器械,06医用成像器械,07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08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10输血、透析和体外循环器械,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17口腔科器械,18妇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22临床检验器械,6840体外诊断试剂,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40体外诊断试剂,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63口腔科材料,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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