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老年模式 进入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详情

关于征集YY 9706.241-2020 《医用电气设备 第2-41部分:手术无影灯和诊断用照明灯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第1号修改单等2项行业标准修改单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1-12-17 12:41:28 来源: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0

各位委员及相关单位:

我分技委归口的行业标准YY 9706.241-2020 《医用电气设备 第2-41部分:手术无影灯和诊断用照明灯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和YY 0068.4-2009 《医用内窥镜 硬性内窥镜 第4部分:基本要求》根据有关单位的意见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并起草形成修改单,现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附件(附件1)发送给您(单位)。

序号

标准名称

实施建议

1

YY 9706.241-2020 《医用电气设备 第2-41部分:手术无影灯和诊断用照明灯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第1号修改单

建议2023年5月1日实施

2

YY 0068.4-2009 《医用内窥镜 硬性内窥镜 第4部分:基本要求》第1号修改单

建议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请各位委员和有关单位认真审阅,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填写至《医疗器械标准意见反馈表》(附件2),并于2021年10月11日前按下面的联系方式以纸质或电子版形式反馈至秘书处,以便于进一步修改,完成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逾期无回复或复函,按无意见处理,请各位专家和相关单位积极参与。

谢谢配合!


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下沙经济开发区25号大街379号

单位名称: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邮编:310018

联系人:夏忠诚         电话:0571-86002820

传真:0571-86002830    邮箱:sactc103sc1@163.com

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