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群众隐形眼镜的使用安全,规范辖区销售行业行为,瑞安市局对辖区内的眼镜店开展专项整治,严查严打非法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等行为,规范隐形眼镜市场秩序。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次,检查经营单位76家,责令整改3家。
一是管好“责任田”,辖区检查全覆盖。重点查看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等商品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产品标识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查看眼镜验光配镜从业者持证情况,是否为符合规定的技术人员;查看验光配镜店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查看隐形眼镜有无《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对销售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行为严肃查处,并要求眼镜经营单位如实提供各类眼镜进货发票和进销台账。
二是念好“紧箍咒”,法律宣贯全覆盖。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隐形眼镜进货发票和进销台账不齐等情况,现场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提醒商家严格履行规定,办理计量检定、上报年度自查报告等义务。
三是亮好“审判书”,执法闭环全覆盖。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问题一律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给予一定的整改期限,并现场指导培训如何申报计量检定,确保每个商家都能自主网上申报完成检定工作。整改期到之后,将再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如发现仍未按规定完成整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予以处罚。
信息来源: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