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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61/2021-43638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1-12-03 00:00:00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宁波美生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日期:2021-12-03 00:00:00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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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申请人:宁波美生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陈志成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132521号

你(单位)于 2021年12月03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112225)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生产范围变更为第Ⅲ类:14-01-注射、穿刺器械;第Ⅱ类:18-03-妇产科诊断器械,22-11-采样设备和器具,14-16-其它器械,02-12-手术器械-穿刺导引器***生产产品变更为一次性使用采血针、一次性使用子宫颈取样拭子、一次性使用套管穿刺器、足跟采血器、一次性使用消毒棉片、一次性使用胰岛素笔配套用针。

2021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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