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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61/2021-1662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1-03-15 14:05:24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无需现场检查)[杭州新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日期:2021-03-15 14:05:24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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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申请人:杭州新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孙小平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105065号

你(单位)于 2021年03月15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无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102144)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企业负责人由陈凌变更为孙小平。

2021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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