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1-15103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1-03-03 14:41:52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慈溪市柏康大药房(普通合伙)]
单位名称/申请人:慈溪市柏康大药房(普通合伙)
法人代表/负责人:李飞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100364号
你(单位)于 2021年03月03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市受202102232)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企业名称由慈溪市柏康大药房(普通合伙)变更为宁波杭州湾新区海韵大药房(普通合伙);注册地址由慈溪市观海卫镇三北东路867-875号变更为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世纪城汀兰苑SY7-1-3;企业负责人由李飞变更为方玲;质量负责人由李飞变更为方玲。
2021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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