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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61/2021-1510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1-03-03 14:41:52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慈溪市柏康大药房(普通合伙)]

日期:2021-03-03 14:41:52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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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申请人:慈溪市柏康大药房(普通合伙)

法人代表/负责人:李飞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100364号

你(单位)于 2021年03月03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市受202102232)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企业名称由慈溪市柏康大药房(普通合伙)变更为宁波杭州湾新区海韵大药房(普通合伙);注册地址由慈溪市观海卫镇三北东路867-875号变更为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世纪城汀兰苑SY7-1-3;企业负责人由李飞变更为方玲;质量负责人由李飞变更为方玲。

2021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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