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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61/2021-1847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1-04-02 15:11:06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无需现场检查)[浙江裕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日期:2021-04-02 15:11:06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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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裕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王佩瑶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不予字202100028号

你(单位)于 2021年03月25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无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102610)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该项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决定不予许可。

具体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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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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