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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61/2021-2466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1-05-06 17:01:22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浙江灵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日期:2021-05-06 17:01:22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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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灵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杨益红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110249号

你(单位)于 2021年04月28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104132)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生产产品增加一次性使用吊瓶式输液器 带针(国械注准20163140447)。

2021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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