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1-23728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1-06-02 00:00:00 |
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单体药店)验收[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吾悦广场店]
单位名称/申请人: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吾悦广场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钱程成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100268号
你(单位)于 2021年06月02日提出的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单体药店)验收行政许可(受理号:市受202106734)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吾悦广场店;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南林路518号新城吾悦广场负一层Z01号商铺(自主申报);仓库地址:;法定代表人:张慧勤;企业负责人:谢晓东;质量负责人:朱萍萍;经营范围:乙类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中药材(饮片)(限品种经营)***。
2021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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