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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61/2021-3160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1-07-22 14:10:57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德清小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1-07-22 14:10:57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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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申请人:德清小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朱惠荣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120617号

你(单位)于 2021年07月22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107515)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注册地址由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长虹中街333号科创园创业大楼四楼417 变更为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新城路570号。

2021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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