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情
根据《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药品GSP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省局组织对武义县医药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
企业名称 | 武义县医药有限公司 |
药品经营(批发) 许可证 | 浙AA5790005 |
经营范围 | 麻醉药品、中药材、抗生素制剂、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生化药品、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中成药、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 |
经营地址 | 浙江省武义县壶山街道黄龙工业区黄龙一路 |
检查时间 | 2021年5月11日至13日 |
检查发现的缺陷 | |
2021年5月11日至13日,我局组织省药品检查中心对武义县医药有限公司进行GSP飞行检查,发现的缺陷主要有: 主要缺陷 1.药品仓库存在药品、非药品混放现象:如一楼恒温库中药品货架上放置有一箱茶叶,二楼中药饮片库中放置有铁皮枫斗等保健食品,发货区医疗器械和药品堆放在同一堆垛,一楼待验区放置有礼品塑料篮子; 2.待发区中准备运输的代用包装箱(已用于药品拼箱发货)均没有拼箱标志; 3.企业未对销后退回的个别药品进行逐批检查验收:如售后退回的三件氯化钠注射液(批号21020802B,安徽**有限责任公司)已验收入库,但三件外包装均无拆箱验收痕迹。 一般缺陷项 1.拆除外包装的零货药品未集中存放,如:过氧化氢溶液(批号20201111,河北**公司),强力枇杷露(批号20080289,杭州**公司)等拆除外包装箱后仍旧堆放在整件区。 2.部分药品未按照要求采取遮光措施储存,如:企业阴凉库内发现甘露醇、替硝唑和左氧氟沙星、过氧化氢溶液等药品未采取遮光措施; 3.企业对药品采购整体情况进行的综合质量评审记录不完整,如缺少2020年度的安徽**有限公司和浙江**有限公司的综合质量评审,但2021年度仍在与上述两家供应商开展业务。 此本表所列问题,只是本次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代表企业存在的所有问题或缺陷。企业应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分析研判原因,评估安全风险,采取必要措施管控风险。 | |
处置措施及结果: 省局发整改通知书,抄告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检查中心。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整改结果予以确认。 |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