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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药品GSP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省局组织对浙江来益医药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
企业名称 | 浙江来益医药有限公司 |
药品经营(批发) 许可证 | 浙AA5710101 |
经营范围 |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体外诊断试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
经营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268号2-6层 |
检查时间 | 2021年5月17日至19日 |
检查发现的缺陷 | |
2021年5月17日至19日,我局组织省药品检查中心对浙江来益医药有限公司进行GSP飞行检查,发现的缺陷主要有: 主要缺陷 1.企业个别验收记录的验收人与实际不一致。如2021年1月4日购进的地产中药材冬虫夏草计算机验收记录中验收人员为毛**,但毛**不在岗,经询问,实际由杭州**公司验收员钱**验收,并以毛**的计算机账号操作。 2.个别药品未按包装标示储存的温度条件进行储存,如麻精库2021年1月1日-2月22日期间历史温度为10℃-13℃,此期间有存放芬太尼透皮贴剂(生产企业:西安**,贮存温度要求为15℃-25℃)。 一般缺陷项 1.企业未能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文件,如2021年4月20日企业新增5号冷库(442m³)、冷藏车1辆、保温箱132L的5只,未能及时修订《冷链标准操作程序》(HL-SOP-08-2020)操作的相关内容。 此本表所列问题,只是本次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代表企业存在的所有问题或缺陷。企业应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分析研判原因,评估安全风险,采取必要措施管控风险。 | |
处置措施及结果: 省局发整改通知书,抄告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检查中心。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整改结果予以确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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