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许可决定 > 详情

索引号: 002482461/2021-38050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1-09-16 12:14:42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办[舟山市宏昌眼镜有限公司新城分公司]

日期:2021-09-16 12:14:42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0

单位名称/申请人:舟山市宏昌眼镜有限公司新城分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朱李娜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126508号

你(单位)于 2021年09月16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办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109872)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舟山市宏昌眼镜有限公司新城分公司;注册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定沈路699号宝龙广场M1-L1-021;仓库地址:法定代表人:杨圣桂;企业负责人:杨圣桂;质量负责人:朱琰;经营范围: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16眼科器械。

2021年09月16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