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许可决定 > 详情

索引号: 002482461/2021-3632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1-09-02 00:00:00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变更(无需现场检查)[浙江新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1-09-02 00:00:00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0

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新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林全红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125018号

你(单位)于 2021年09月02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变更(无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109294)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生产产品变更为口外正畸牵引装置、螺旋扩弓器、镍钛正畸丝、舌侧保持片、舌侧扣、陶瓷托槽、游离牵引钩、正畸带环、正畸弹簧、正畸颊面管、正畸托槽、不锈钢正畸丝。

2021年09月02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