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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根据国家药监局政法司《关于委托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研究的函》要求,9月28日,省局联合上海、江苏、安徽、山东省(市)局在杭州召开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修订研究座谈会。四省一市药监局政策法规、稽查执法负责人参加会议,国家局政法司执法监督处负责同志莅临指导,浙江省局副局长苏志良出席会议。
会议围绕高质量完成国家药监局交办任务,全力推进药品行刑衔接工作办法修订工作进行深入研讨。浙江、上海、江苏、安徽、山东各省(市)局分别介绍了各地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制修订和实施情况,围绕落实“四个最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药械化领域行刑衔接工作取得成效进行交流,并聚焦移送程序、提前介入、治安拘留、处罚到人、督查考核机制等新问题、新难点,对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修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下一步,浙江省局将按照国家局统一部署,做好牵头工作,江浙沪皖鲁五地将集中力量、加强协作,采取分头研究、统一反馈的形式,形成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修订研究意见,全力推动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修订。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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