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482461/2021-39717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1-09-30 00:00:00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宁波市鄞州姜山博士伦眼镜商店]
单位名称/申请人:宁波市鄞州姜山博士伦眼镜商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127817号
你(单位)于 2021年09月30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110367)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注册地址由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路姜山大桥旁变更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中路350号1-36、1-37;经营范围由第Ⅲ类:6822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变更为16眼科器械(仅限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仅限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
2021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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