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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局“三抓手”强化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

日期:2022-01-26 06:41:46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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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德清县局扎实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切实提升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能力,全年共监测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91例,超额完成152%,达到化妆品不良反应上报数每百万人202例。

一、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主动监测意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作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第一责任人,依法承担其上市销售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与上报职责,德清县局通过法规宣贯、开通账户、行政指导等手段,切实提升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主动监测、主动上报的意识和能力。已为县内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全部开通化妆品不良反应账户,2021年度注册人备案人共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18例。

二、抓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哨点监测能力。督促和指导市级化妆品不良反应哨点医院浙江省皮肤病医院不断加强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规范监测报告流程;任命不良反应责任人,负责收集医院各科室上报的不良反应报告并开展评价;医院专门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化妆品不良反应上报人员,提高上报积极性。2021年,德清县化妆品不良反应哨点医院共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61例,得分均在102分以上。  

三、抓数字化应用,进一步拓宽监测上报渠道。积极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数字化建设,创新应用化妆品不良反应微信上报“直通车”,让经营者和消费者可以在县局微信公众号上直接填报化妆品不良反应,进一步拓宽不良反应监测渠道,提高群众反馈化妆品不良反应的便捷性。在消费者投诉举报中涉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的,在微信“直通车”中统一上报,“直通车”上线以来,共有24名消费者通过该渠道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其中涉及投诉举报的有4例。


信息来源: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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