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水市局坚持问题导向,依据民生关切推进七项整治行动,有力排摸治理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领域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共开展市场主体监督检查3205家次,排查处置风险隐患95个,责令改正到位176家次,行政立案90件(其中大要案21件),全市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一、铁腕整治,深入推进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重点业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该市系统迅速落实国家局、省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找准民生关注热点,先后开展了口腔科医疗器械使用质量专项整治、许可备案经营企业大排查、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整治,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用械安全。二是开展防疫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强化政治担当,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和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纳入“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共完成检查18家市县级医疗机构、9家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新冠核酸方舱检测点,检查覆盖面100%,发现并责令整改到位问题89个。对全市15家经营该试剂的企业,进行检查指导,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有证生产企业、医用防护服经营企业、防疫医疗器械物资储备企业,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或备案经营新冠病毒核酸(抗原)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行为。三是开展重点业态化妆品专项整治。开展美容美发行业和医疗美容机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主流商圈中群众关注度大的经营企业,以点带面,统筹兼顾。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母婴店、商场、月子中心等单位,通过专项整治、质量抽检、行政约谈、责令整改等方式,全力保障儿童用妆安全。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对全市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实施全覆盖检查,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生产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全面整顿化妆品网络销售企业。四是加大质量抽检力度,增强监管震慑力。在全面完成国家级、省级抽检产品的基础上,立足群众关注热点,积极推进市级抽检,扩大抽检产品覆盖面,聚焦医用敷贴类、防疫类、家用类、高风险类的医疗器械、儿童化妆品、染发剂,全市共完成监督抽检273批次,合格率为97%;落实闭环处置措施,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管控措施,立案查处7件。
二、创新智治,加快推进日常监管质效提升。一是研发“丽水医疗器械在线监管”系统。该系统设置企业基本情况、质量安全预警、政策法规宣贯、监督检查、综合监管监督、企业自查互动、信用等级分类等7大模块。截至9月底,根据省局医疗器械“黑匣子”应用关键参数相关要求,通过开发数据接口已自动抓取导入各类企业生产经营、预警警示信息等数据100多万条,可作为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推进“黑匣子”建设数据中间库,基本实现一屏掌控辖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动态情况,探索集中监测、在线派送、分类处置数字化监管新模式,全力打造“非现场监管”场景,提升“智治”监管效能,解决监管人员少、监管任务重基层难题。二是全省化妆品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试点初现成效。通过小切口探索,重点建立“化妆品经营领域索证索票差异化规范监管模式”,深入落实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有效解决基层存在的普遍监管难问题,为经营主体和基层执法人员减负,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目前,莲都区已推行“莲妆在线系统”PC版及“安全莲妆”微信小程序并于“5.25护肤日”上线,目前270家化妆品经营重点企业注册使用,已采集商品信息、生产经营证照等数据11000多条。该系统将经营者按照规模、区域、产品类型等分为ABC等级,全力推动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三、社会共治,有效推进科普宣传系列活动。在专项整治基础上,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和“执法是最好的普法”工作理念,运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化妆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规宣贯,提升企业学法守法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开展线下活动。组织各地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22场,利用生产企业、药店、广场、商场、医院、诊所等电子显示屏1115块,滚动播放宣传海报、宣传标语投放电子屏宣传,受众面达到10万人次,发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汇编法规规章》等宣传资料37000多份。二是进行线上宣传。运用主流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发布媒体宣传报道296篇,微信推文38篇,进一步营造社会共治氛围。三是加强培训教育。通过集中培训、带教检查等形式提升监管人员学法懂法、法规指导、执法办案等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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