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许可决定 > 详情

索引号: 002482461/2022-46183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2-03-30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开办[浙江明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日期:2022-03-30 10:07:21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0

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明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2401413号

你(单位)于 2022年03月30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开办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2402426)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浙江明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东山路6号301室、东山路6号厂房;法定代表人:王瑶法;企业负责人:王瑶法;生产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东山路6号301室、东山路6号厂房;生产范围:Ⅲ类:06-11-放射性核素成像设备。

2022年03月30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