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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下达2022年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行〔2022〕18号),下达第二批2022年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858.0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分配因素
第二批下达的2022年专项资金主要考虑地方药品标准制定、药品安全治理创新试点、山区26县药品检查基本装备配备、“浙江美妆”质量提升工程等因素。
(一)地方药品标准制定因素。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1〕214号)要求,“十四五”期间,动态更新《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标准制定工作包括标准研究起草、标准复核和检验等内容。2022年计划制修订省中药炮制规范22个,据地市检验机构预算报价单及历年经费安排情况安排资金。
(二)药品安全治理创新试点因素。按照《2021年药品安全治理创新“双最佳”育选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开展药品安全治理创新试点工作,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改革创新,高标准打造一批基层最佳实践、最佳应用项目,示范引领加快推动省域药品安全治理与高质量发展体系建设,为“重要窗口”建设增添“药”素、增加靓色。根据5个试点项目实际测算需求安排项目资金。
(三)山区26县药品检查基本装备配备因素。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精神,努力推进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标志性工程。聚焦山区26县执法检查基本装备配备薄弱、财政保障缺口大的困难,参照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检查基本装备配备指导价格,对山区26县药品检查基本装备配备给予补助。
(四)“浙江美妆”质量提升因素。针对当前化妆品产业总体规模不大、竞争力不强、低小散普遍的实际,启动实施“浙江美妆”质量提升行动,以《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施行为契机,探索监管部门帮扶、第三方“体检”、行业协会“提标”等路径,推动注册人备案人及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助力小微企业建立与注册备案及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全面质量控制、全程质量管理、全员质量意识,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产品安全,推动“浙江美妆”从知晓度向知名度迈进、向美誉度提升。根据各市、县(市、区)化妆品产业规模安排资金。
二、使用管理要求
(一)各地要抓紧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浙财行〔2022〕18号文件和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统筹安排,及时将相关经费编入2022年预算,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坚持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规范项目经费使用管理,防治和杜绝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行为,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三)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对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投入,切实保障药品监管责任落实。对项目任务已明确的药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要优先落实相应经费保障,抓好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和发挥效用。
附件:1.2022年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第二批)情况表.xlsx
2.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pdf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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