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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医用光学和仪器领域标准复审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2-09-16 16:05:41 来源:省器械检验研究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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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及相关单位:

根据《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等文件规定,根据科学技术进步、产业发展以及监管需要,为确保标准的有效性、适用性和先进性,我分技委现需要对 发布实施5年及以上的归口标准(附件1)开展复审工作,请各位委员及有关单位积极提出意见或建议,填写至标准复审意见表(附件2),并于2022年10月16日前反馈至秘书处。

谢谢支持。


秘书处联系方式:

单位: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邮编:310018

地址:杭州市下沙经济开发区25号大街379号

邮箱:sactc103sc1@163.com    传真:0571-86002830

联系人:石林   电话:0571-87896527/17364571545


附件:1.发布实施5年以上标准清单

          2.标准复审意见表


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医用光学和仪器分技术委员会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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