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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窗口单位开展共产党员“亮身份、践承诺、树形象”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09-30 17:32:36 来源:直属机关党委 浏览次数:936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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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有关党组织

为着力提高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宗旨,带头承诺践诺, 使党员身份“亮”出来、先锋形象“树”起来,经研究,决定在省局窗口单位开展共产党员“亮身份、践承诺、树形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省局及各直属单位受理大厅的窗口岗位党员。

二、活动内容

一是亮明党员身份。党员在工作期间要衣着端庄、大方整洁,统一佩戴党员徽章,亮明党员身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党员徽章佩戴应符合规范要求,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展示党员良好精神风貌。

二是设立党员先锋岗标牌。在窗口岗位的每位党员办公位置前设立党员先锋岗标牌,标明党员的岗位职责、姓名、联系电话。

三是公开党员责任承诺。根据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党员本人对外作出服务责任承诺。承诺的事项要围绕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等方面提出,并利用党务公开栏等载体将党员的责任承诺以及监督电话对外公开。

四是落实承诺兑现机制。党员要在公开责任承诺后,围绕承诺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确保诺必践、践必果。所在党组织要对党员承诺兑现情况进行评议。年底将综合党员互评意见(权重30%)和群众代表评议意见(权重30%)、领导评议意见(权重40%)得出结果,评议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三、有关要求

局属有关党组织要将开展“亮身份、践承诺、树形象”活动作为推动唯实惟先作风建设的生动实践,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引向深入,不断增强党员的认同感、责任感、荣誉感。有关局属党组织负责人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窗口岗位职责和特点,将活动内容具体化、精准化,并将特色做法及时报送省局直属机关党委。

联系人:吴旭东,联系电话:1*******3。

中共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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