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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局三管齐下全面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

日期:2023-01-16 17:05:18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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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以来,南湖区围绕“摸清底数、整治乱象、建立机制”工作要求,会同公安局、发改、卫健、宣传等9个部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秩序整治,深入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全面排摸,广泛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系统查询+线下排摸调查”方式,摸清全区医疗美容行业经营主体底数,加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与医疗机构审批之间的信息贯通和管理衔接,全面抓好美容医疗机构名册和“三清单、一台账”梳理工作。截至目前,排查“有照有证”主体24家,其中正常开展医疗美容业务的12家、“有照无证”主体6家,排查重点线索台账36条次。在辖区公立医院、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门诊部和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门诊大厅、候诊室等醒目位置,利用LED屏幕滚动播放医疗美容知识1000余次。利用药学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药品相关宣传资料,提供医疗美容现场问答服务,现场发放《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倡议广大市民拒绝和远离非法医疗美容。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组织各部门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截至目前,现场检查公立医院和民办非营利医疗机构24家次、“有照有证”医美机构20家次、生活美容机构58家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82次,出动执法车辆102台次,执法人员336人次;发现有违法行为的机构4个,办结案件4起,罚没款共计132.075万元。目前,嘉兴某医疗美容门诊部非法渠道采购药品及张某某未经许可经营药品案被纳入浙江省医疗乱象治理十大典型案例,区局对该医疗美容门诊部非法渠道采购药品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6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张某某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将肉毒毒素销售给该医疗美容门诊部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155万元,并处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的查办直击医疗美容行业乱象,通过对涉案医疗美容门诊部及其非法牟利的货源和渠道提供者张某某的行政处罚,有效规范了医疗美容机构肉毒毒素等医疗用毒性药品的购进渠道,对违法主体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同时大大规范了执业医生的执业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美容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美容乱象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力量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45热线作用,加大部门间信息通报力度,规范处置流程,加快处置进程,及时化解消费纠纷,深挖案源线索,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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