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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光学和仪器分技术委员会2023年年会暨标准审定会的通知

日期:2023-11-10 15:37:14 来源: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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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及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光学和仪器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技委”)2023年度工作安排,为推进标准项目的制修订工作,现定于2023年12月5~7日召开分技委年会暨标准审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5~7日,5日下午报到,7日下午离会,具体日程请见附件1;

地点:杭州之江饭店(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88-200号)

二、会议内容

(一)分技委2023年年会;

(二)审定《激光治疗设备 调Q眼科激光治疗机》等5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清单见下表:

序号

标准项目名称

1

激光治疗设备 调Q眼科激光治疗机

2

激光治疗设备 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

3

眼科光学 眼用粘弹剂

4

眼科仪器 角膜地形图仪

5

眼科仪器 视觉敏锐度测量用投影和电子视力表


三、参会人员

(一)邀请上级有关主管部门领导;

(二)分技委全体委员、顾问、观察员以及有关专家;

(三)有关医疗器械监管、检测、研发及制造等相关标准使用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代表等。

四、其他事项

(一)要求全体委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应向秘书处请假并委托他人参加(附件2:委托书)。

(二)相关主管部门领导、专家食宿等费用由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统一安排双人标间,单间另补差价),交通费用自理;

其他参会人员住宿统一安排双人标间,费用自理。住宿费用400元/间•天,其他会议费用450元(含餐费及会场费等),请自行与酒店结算。

(三)标准送审稿材料电子版将在报名结束后发送至各位代表反馈的邮箱,请参会人员于2023年11月30日前扫码填写会议回执完成报名。



附件:1.会议日程

           2.委托书


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林     0571-87896527

夏忠诚   0571-86002820

联系邮箱:sactc103sc1@mdst.org.cn


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医用光学和仪器分技术委员会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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