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全市药品网销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台州市局紧紧围绕新《办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工作举措,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管。
一是注重时效,落实责任部署。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第一时间部署并开展全市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全覆盖巡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共排查出有药品网络销售的批发企业9家,零售药店(包括连锁门店)725家,建立网销企业动态名录库。同时要求涉药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明确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资格和要求,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管理、风险控制、追溯、储存配送、在线药学服务等制度,夯实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完善链条,加强监管力度。结合药品安全巩固提升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加大对药品网销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与网监科合作,通过智慧监管手段在第三方药品网销平台进行定向监测,对发现有违法违规嫌疑的网销页面进行一键固证,并针对性约谈第三方平台管理人员和相关药品网销企业,重点强调处方药信息展示、通过网络违法销售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要求企业依法经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截至目前,已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785家次,查处网销案件4件,其中2件还在调查中,已处罚没款合计267.8万余元。
三是突出重点,加大法治宣讲。组织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开展普法专题培训,宣贯讲解《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签订《规范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承诺书》,增强从业人员网销药品法律意识。同时通过媒体、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管最新政策,提升公众对网络销售药品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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